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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油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

发布时间:2025年11月10日 16:27   作者:陈召君   浏览次数:

根据《西安石油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转学管理办法》(西石大教〔2025〕117号)文件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
一、组织机构

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,由书记、院长、副书记、教学副院长、专业负责人、教学办公室等负责学院本次本科生转专业组织、协调、监督工作。

二、基本原则

转专业工作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进行,坚持学生自愿申请、学院择优选拔、程序规范透明。相关管理人员、教师与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及学院有关规定与程序,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,自觉接受广大师生和社会监督。

转专业工作应有利于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和专业兴趣培养,同时兼顾学科专业结构优化和教学资源的合理配置,确保转专业过程有序、结果可信、质量可控。

三、转专业条件

(一)思想品德操行合格,遵纪守法,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。

(二)对所申请转入的专业有兴趣和志向。

(三)学生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,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,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。

(四)学习有困难,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。

(五)学生确有特殊专长,经专家组考核,转入相关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。

(六)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后,按照国家相关政策,可以申请转专业。

(七)学生参加学校与国外高校签订的联合培养项目的。

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转专业:

(一)入学未满一学期的。

(二)已进入毕业学年的。

(三)在校学习期间受到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并在处分期限内的。

(四)在校学习期间一年内已转专业的。

(五)实施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省份,不满足转入专业选科要求的。

(六)招生录取时确定为定向、委托培养的,艺术类或体育类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。

(七)应予以退学处理的。

(八)其他无正当理由的。

(九)其他经学校审查认为不合适转专业者。

四、接收计划

石油工程专业拟接收2024级转专业学生人数限30人,海洋油气工程专业拟接收2024级转专业学生人数限5人。

五、考核要求

(一)学业水平考查依据为学生绩点,申请人综合绩点不低于2.0(含2.0)。

(二)申请人已修课程中思政类课程、高等数学、大学英语、石油工业与碳中和概论等重要基础课程无不及格科目记录,其他课程不及格科目记录数量不超过1门(含1门)。

(三)面试内容包括学生的英语听说能力、对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以及对专业方向的了解、未来的学业规划、综合素质等。

(四)综合成绩=(平均学分绩点×10+50)×60%+面试成绩×40%,以上所有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。

(五)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(同分情形下按学生绩点高低排序)确定拟录取名单。

六、转入审批流程

(一)学生向转出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及相关材料。

(二)学院对申请材料初审,确定是否符合基本条件。

(三)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。

(四)学院根据考核结果和录取人数计划确定拟接收名单,院内公示后将初审合格名单报教务处。

七、转出要求

根据《西安石油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转学管理办法》(西石大教〔2025〕117号)要求,本着自愿、公平、公正和公开的原则,学院符合条件的在读学生可以申请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。

八、其他规定

(一)违规处理

学生在转专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,学院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。

(二)补修课程

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应按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成所规定的课程(含实践环节),修满规定的总学分方可毕业。

(三)学籍管理

转专业的学生一般转入同年级学习,经学院审核确需降级的可降级转入。学生所修课程(实践环节)学分与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差20学分(含20学分)以上的,必须降级转入。

(四)学生管理

拟转入学生的班级、住宿等相关安排根据当年学院规划情况调控,学生须服从统一安排。

(五)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由石油工程学院负责解释。

九、咨询方式

咨询电话:029-81469670,陈老师

咨询QQ群:1059544705


 

石油工程学院

2025年11月1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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