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严肃考风考纪,促进学风好转,并进一步明确监考教师的监考职责,规范监考教师的监考过程,石油工程学院对考试管理作以下规定。
监考教师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,组织学生按学号就座,检查学生学生证等有效证件,并将有效证件放到左上角备查;要求学生清理禁带物品,特别是手机、电子词典并放到指定位置,要求学生自己检查课桌内、桌面上是否有与考试有关的内容;监考教师要宣读考场规则,并对考前准备情况进行仔细核查。
考试前5分钟清点、发放试卷,要求学生在试卷相应位置及草稿纸上写上班级、姓名、学号。
考试过程中坚守岗位,并一前一后监考,在监考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,不得在考场内看书,看报,闲谈,玩手机等进行与监考无关的事情,对监考不认真或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,将按《西安石油大学教学和教学管理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办法》中有关条款处理。
教师在监考过程中,要以预防学生作弊为主,采取口头警告、调换座位、在学生旁边单独监考等切实措施防止学生作弊。
对于监考过程中的学生考试违纪行为,严格按照学校的相关要求执行,处理时考试违纪要做到证据确凿,并要求学生签名;对于偷看、抄袭等虽无确凿证据但警告无效的作弊行为,监考教师签名确认后,学院将按照监考教师填写的考试违纪情况,按照《西安石油大学学生考试违纪处分规定》给予学生相应处分。
其它具体要求按照《西安石油大学监考守则》,《西安石油大学考场规则》,《西安石油大学学生考试违纪处分规定》执行。
石油工程学院
2011年1月